公寓騎樓有附設地下機車停車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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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公寓一樓左方緊臨一般行車道路.右方是公寓樓上住戶出入口.且整棟
住宅地下室己設立出空間停放機車位.而問題來了.樓上的住戶為貪圖方便.往
往不去停共用的地下停車場.而來停家門前的騎樓.還對我們兇這是公寓的騎樓
是屬公共空間硬要停車.害我們家門前停一堆車.出入不便許多.明明家門前的騎
樓前面一點點有劃紅線.像我們家門 ... ... 前方 與 左方 皆有大馬路供車輛行駛
.那向我家的情況.有那些法律與法責或方式.去約束樓上的住戶? 請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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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4-17
版大您好: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三、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一、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處,不得臨時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騎樓所有權屬於店家所有,騎樓是否可以停放機車,
要看有無劃設機慢車停放區而定,沒有的話是有違規的,
但要看各縣市的取締狀況而定,有的縣市是不取締的,相關法規如上所述。 處罰條例給您參考
Poppy avatarPoppy2012-04-18
不用約束
只要車輛擋到你們的進出
就請打110
由警方來處理即可
Carol avatarCarol2012-04-18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hl=zh-TW&rlz=1C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