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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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月初騎機車出車禍,把行車記錄器放到臉書隱私設定公開,被不認識的人分享到爆料公

其中有一個人分享我的貼文,標題打「白爛遇上白癡」並在留言中提到「白爛騎士」
在同則貼文分享中該人友人也提到「白爛是違規的小車,白癡的是不懂的珍惜生命的小小車

另外有人在爆料公社的貼文留言「兩個都白癡反應超差的」

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再來想請問提告後的事情,假設小弟我去派出所報案,僅提供對方姓名,學歷,照片,工作


或者說偵查隊找到對方之後對方有義務要來開偵查庭嗎?

問題比較長,先感謝大家幫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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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8-08-24
刑事不起訴機率高 民事就看是否屬於可受公評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08-27
反正告都能告 想告就去吧~
Kyle avatarKyle2018-08-31
話說這樣偵查隊真的找的到對方嗎?
Noah avatarNoah2018-09-02
有資料是一定找的到人啊 完全空白的帳號才會找不到
Erin avatarErin2018-09-02
但是台灣對FB妨害名譽案 缺乏直接證據(IP)也還是會起訴
Connor avatarConnor2018-09-03
更多是被告被傳喚就嚇到自己承認的 這種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