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月初騎機車出車禍,把行車記錄器放到臉書隱私設定公開,被不認識的人分享到爆料公
其中有一個人分享我的貼文,標題打「白爛遇上白癡」並在留言中提到「白爛騎士」
在同則貼文分享中該人友人也提到「白爛是違規的小車,白癡的是不懂的珍惜生命的小小車
」
另外有人在爆料公社的貼文留言「兩個都白癡反應超差的」
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再來想請問提告後的事情,假設小弟我去派出所報案,僅提供對方姓名,學歷,照片,工作
或者說偵查隊找到對方之後對方有義務要來開偵查庭嗎?
問題比較長,先感謝大家幫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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