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與一些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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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工作時,在結束營業後有一個客人跑來買東西
本來不想賣了,但還是把東西拿出來賣給他
結果他要求很多
我就回答他說不賣了
結果他一直狂罵我三字經

我很氣,想了很久還是決定提告
調閱了監視器,看到他的車牌號

去報案時,警方說這台車的車主是女性
但罵我的人是男性,所以無法告
我說怎麼可能這樣就不能告
這個男性不可能莫名其妙就能騎這台車吧
一定是有關聯,難道這不能調查嗎?

警方又說,如果"車主不打算透露當時騎乘者是誰",那也沒辦法
還說如果對方是用"人頭頂替,你告了就穩輸,還會被誣告"

又繼續說什麼,如果"成功起訴,但結果是我輸,我就要賠對方律師費"

這些也都太瞎了吧
有法律高手能幫忙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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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04-29
翻成白話 這不是重罪 警察懶得查
Carol avatarCarol2018-05-02
警察的確在畫虎爛一通就是惹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5-07
改打110報案 這些事情就解決了
Oscar avatarOscar2018-05-10
警察不想查啦 真想查一定查得出來
Donna avatarDonna2018-05-12
這跟誣告也無關 誣告哪有那麼容易成立
Kyle avatarKyle2018-05-12
法學討論板應該是討論 結束營業後 還算公然嗎吧? XD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8-05-13
所以還有其他人共見共聞嗎?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5-17
我報案過兩次,在不同分局 但他們都想用誣告勸退我
Megan avatarMegan2018-05-21
指認是小事 重點是有無其他人聽到甚至錄影錄音 這才會成
David avatarDavid2018-05-22
另外誣告的確不容易成立 但也非不行 行的正坐的直怕啥Y
David avatarDavid2018-05-23
告知犯罪事實後,警察有查證是誰的義務,別被他們恐嚇了
Noah avatarNoah2018-05-27
督察室可以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