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跟誹謗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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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上都爬過文了,但我需要更詳細的!!是同業的惡性競爭一直來我的blog謾罵,罵我又胖又醜私生活淫亂也在他們自己的blog散播不實謠言,其中還有一人說要公佈我的照片讓人唾棄(若他公布了是不是可以告他侵犯隱私權?)都是他們來我的blog留言,就算看到他們的文章沒有指名道姓的在說我我也沒有回過他們!!只有他們在我這裡留的我會回他們罵了很多,之前也一次我知道該保留半年的追訴期我想兩次一起追究,不想在容忍下去了我該怎麼給他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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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avatarDavid2010-01-11
你好~他們如果再自己的部落格罵人又沒指名道姓的話,千萬不能對號入座,否則提告會觸犯誣告罪。若是來你部落格罵人不用說對象是誰,那一定是罵格主,這毫無疑問的觸犯了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假使公布私人照片就可以提告妨礙隱私權,一次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要提告要將網頁複製道光碟片併直接到當地派出所聲明要提告接受製作筆錄。這種告訴很簡便不用請律師,因為划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