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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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
at 2017-07-12T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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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A的舅舅前些日子早逝
舅舅未婚也沒有子女
他在臨走前留下公證的遺囑將財產留給他最疼的姪子也就是當事人A
但是他高齡的父母親還健在 也是法定繼承人
請問這時候如果舅舅父母親上法院拿法定繼承部分
按照民法就是當事人A二分之一
舅舅父母親二分之一
不知道這樣的理解有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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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如果舅舅父母親沒有按照法律程序拿法定繼承部分
未來舅舅的兄弟姊妹也可以爭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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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7-07-17T05:34
所以,除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白髮人還要違反黑髮人的遺志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7-07-19T12:33
去依法搶奪黑髮人的遺贈?? ^_^
另外的部分,就是白髮人不搶,換兄弟姊妹見血啃咬??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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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ma
at 2017-07-21T00:32
姪子是當事人姊妹的子女吧,子女要是看到自己母親如此
不知心中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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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nessa
at 2017-07-23T11:26
繼承順位先的不作為但不放棄,不代表次順位可以往前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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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mes
at 2017-07-23T12:44
一、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民法第1223
條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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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ina
at 2017-07-28T05:04
二、民法第1138條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沒有拋棄繼承,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7-07-30T20:22
第三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是沒有繼承權的。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7-08-01T06:51
原PO後面應該是指舅舅父母親百年之後,兄弟姊妹可否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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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lly
at 2017-08-04T00:14
扣減權之性質為物權之形成權,為財產權的一種,非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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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ia
at 2017-08-05T07:03
專屬權,得為繼承之標的,因此特留分權利人之繼承人
亦得行使扣減權(學者林秀雄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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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17-08-09T16:18
但實務判決傾向扣減權為一身專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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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17-08-12T13:25
這個怎能繼承,如果接連死亡都在除斥期間內,繼承連鎖
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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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7-08-13T06:04
除斥期間並無中斷的問題。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7-08-16T16:20
林秀雄及台大三人的教科書見解都是認為扣減權並非一身
專屬權,是可以作為繼承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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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ard Lew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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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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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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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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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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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想告: 所有的訊息都不要刪掉、所有的訊息都不要刪掉、所有的訊息都不要刪掉! 1.回傳明確你不願意收到廣告的訊息回去!(多傳幾次沒關係!) 2.回想你在哪裡留了資料給這個廣告商,告知他不願個資讓他使用, 要求他刪除你的個資,再度要求停止他寄送廣告。 如果他停了~那就停了。如果沒停,可以往下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