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公車到達交通島之候車亭應停何處? - 法律Catherine · 2013-09-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公車到達交通島之候車亭應停何處?如果公車沒有停在應停位置(候車亭平坦位置),反而任意停車在下車處狹窄不平的地方,造成乘客下車跌倒受傷,公車駕駛有無過失?有沒有法令可以引用?法律All CommentsIda2013-09-17若公車未於規定停車處停車上下客,造成乘客下車時發生意外,應該可以刑法第284條來論處"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以上供您參考...Related Posts關於靠機車駕照之問題事假.病假.特休.遣散費有個叫吳*賢的50幾歲老女人騙了我的長輩一百多萬車禍賠償請求交流道入口匝道增設闖紅燈自動照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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