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要有陰性證明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出國要有陰性證明才能上飛機,請問這是行政命令還是法規呢?

最近北市疫情為了要控制下來所以進批發市場要有陰性證明,

這算是台北市的行政命令嗎?還是說是市場自己的內部、而且可能沒有罰則的規範?


有沒有罰則倒其次,我想問如果市場可以訂定的話,那麼防疫期間公司法人或大樓

管委會可以自行規定要有陰性證明才能進入某某公司、某某大樓嗎?

這是不是變相能強迫住戶都要去快篩呢?

會不會抵觸哪條法規呢?


--

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1-07-09
行政機關制定的應為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行政
程序法第150條參照
Delia avatarDelia2021-07-13
管委會原則上比 所有權人會議 還小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07-17
管委會的自行規定原則上可以用所有權人會議對抗
Hedwig avatarHedwig2021-07-21
也就是說進市場不帶陰性證明會被市府以行政命令處罰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07-21
但進大樓只有管委會要求要出示陰性證明的話,這其實目前
Rae avatarRae2021-07-25
是沒有法源依據、無法比照北農這樣辦理的意思對嗎?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7-28
1.出國應該就不用說吧~就內政部管的2.不是市場可以制
定是環南市場本身就是屬於台北市政府管理的3.等管委
會變成部會機關再來討論有沒有抵觸~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7-30
沒有陰性證明不准登機,宜解釋為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所作成的對人一般處分,否
則相對人無從救濟
Selena avatarSelena2021-07-31
住戶快篩陰性才能進入大樓,若不符合個資法第6條規定,可
能成立刑法304條強制罪
Andy avatarAndy2021-08-03
推樓上
Mason avatarMason2021-08-03
疫情規則涉及憲法生存權,因此權限極高更大於任何現行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