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非告訴乃論 地檢署"主動"的動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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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jenny (痛苦)》之銘言:
: 有個問題存在很久
: 剛好也不知道該怎正確發問這問題
: 大部分刑事 是屬於非個訴乃論
: 也就是地檢署會主動偵辦查下去 不論有沒有和解
: 我想問的是地檢署應該都很忙 事情太多
: 站在地檢署的立場 案件的起訴與不起訴
: 跟他的業績/KPI 有關嗎?
: 謝謝


就我個人的觀察

要看個案的情節是否嚴重

如果個案情節是危害較小的

檢察官不太會花太多資源去查辦

這個其實也合理

向之前有一位網紅和另一位網紅吵架

然後就有一幫粉絲在幫腔去酸其中一位網紅

結果被酸的那一位網紅 就把所有酸他的網友都提告了

檢察官直接勸他不要告 說那些酸言酸語沒有那麼嚴重

內容大概是酸他沒有正當工作之類的

那位網紅就覺得檢察官想吃案

但這可以理解 因為那位網紅提告的網友將近數十位

光調查所有當事人 就要花很多時間了

而且還有很多文書的工作 只因為幾個字的留言

實在是不符合訴訟經濟 沒有那麼多司法資源可以投入這種很輕微的事情

所以個案的情節嚴重性 應該會影響檢察官處理的積極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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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21-12-22
這樣就說吃案.....不過現在有些人真的是浪費資源很多
沒必要告的東西硬要告
Elma avatarElma2021-12-24
通姦都能刑事除罪化,為何妨害名譽不能除罪化?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12-25
一堆人甚至訟棍提告這類行為,根本就是浪費司法資源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12-27
因為很多政客怕被講,還能提告混淆視聽~要修法不難吧。
Harry avatarHarry2021-12-26
支持妨害名譽除罪化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1-12-28
個人認為妨害名譽不能除罪化,公然侮辱僅有對法人除罪
另外侮辱公署罪更不該除罪化
Olga avatarOlga2021-12-27
「定罪率」應該算各地檢署的KPI吧。
但有沒有影響檢察官個人,就不知道了。
Callum avatarCallum2021-12-26
三大除罪:吸食毒品、賭博、妨害名譽
Callum avatarCallum2021-12-28
支持妨害名譽除罪化!!!!
Isla avatarIsla2021-12-26
同意一樓
然後緩起訴還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