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後附帶民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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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PmEIcSi ]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其他] 刑事和解後附帶民事
時間: Tue Sep 19 17:34:26 2017

事實經過:

我是原告(甲方)

一個傷害案件 上次對方(乙方)與我已達成和解

也簽了和解書

內容提到 爾後無論任何情形

甲方或任何其關係人不得再向乙方要求其他賠償

並且放棄所有一切民、刑事法律訴訟權

和解條件經甲乙兩方同意遵守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問題:

1.

今天民事庭書記官打來問我的意思 要撤回 還是繼續開庭 ???

我心裡想 不是已經和解了 怎麼又問我 撤回 or 開庭

我跟書記官說 這禮拜會再回電。


上次會簽和解

其實對方的父親也有語帶恐嚇 又一直砍和解金的價錢

此案也拖了將近快一年 我精神上也疲勞了 因此同意和解


2.

我如果要求繼續開民事庭 後續如又要求賠償

我(甲方)是否構成變相勒索或詐欺呢?

我已經跟對方簽了和解書 要求繼續開民事庭

我(甲方)是否會遭 書記官 or 法官刁難? 因為已經簽了和解書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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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7-09-23
和解是民事契約,刑事上還是要撤告啊...又不是簽了和
解書就不用管刑事了。
Ethan avatarEthan2017-09-27
一般而言,簽和解書的當下就會要求將和解金額全數付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10-01
清,從此雙方就不必再進行訴訟,如果你不想和解,那
Ingrid avatarIngrid2017-10-05
為什麼要簽和解書? 這不構成詐欺,法院沒事也不會
Xanthe avatarXanthe2017-10-06
刁難,但是都先和解了...民事訴訟的勝率不大。
Hedy avatarHedy2017-10-09
和解後,具狀撤回是正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