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簡易判決內容及上訴問題(內涵判決書內容)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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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竊盜。處罰金新台幣一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又竊盜,處罰
新台幣五千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一千元折抵一日。應執行罰金一萬四千元,如易服
勞役,以新台幣折算一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時第5行補充[icash卡1張(儲值100元)]、第6至7行補
充[嫌犯於未有任何有偵查犯罪職權之公務員知悉其上開竊盜犯行前,向台北市政府
警察局中山分局員山派出所員警自首供述上情,始獲悉上情。]外,餘均引用如附件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上開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被告所為二次竊盜之犯行,
犯意個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被告於警方盤查時主動供出其行竊之犯行,
合於自首要件,均依刑法第62條前段之規定,減輕其刑。爰審酌被告高職畢業之
智識程度,不思合法謀生,冀圖不勞而獲,竟屢次竊取他人財物,兼衡其所竊財物之
價值,犯後坦承犯行,及被害人蘇XX遭竊財物業經領回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
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型,及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
第62條前段、第42條第3項、第51條第7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如主文。

附錄 略 (普通竊盜罪、竊佔罪)前兩項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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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小偷是我們自己抓到的(抓到後報警,也有物證),為什麼變成警方盤查然後自首了?

Q2:我被偷2000元已被花光,(文中是另一被害人),可以在民事求償嗎?

Q3:當時有多位同學被偷(金額很小),警察卻只取我這條比較大的開而已,法院不知道吧?

Q4:據警察說法,此嫌犯為竊盜通緝犯,此判決書只顯示有關於我這條的沒錯吧?
那又如何得知有關於他其他的判決呢?

Q5:各位有什麼建議與看法?就上訴就對了?還是沒什麼影響?



感謝各位撥空看我的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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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a avatarDora2011-01-01
1.若真是你說的這樣,可能是法院有誤會。2.當然可以,而若你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01-05
在刑事程序結束前(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免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1-08
繳裁判費。34.沒看到附件,無法判斷法院判決的範圍為何。
Liam avatarLiam2011-01-12
5.若希望對方判更重(若認自首不對、及該次竊盜行為還有其他被
Ina avatarIna2011-01-17
害人),或要補提附民,可請檢察官上訴。也可以就這樣算了,其
實損失也有限。你自己決定囉~
Andy avatarAndy2011-01-21
是警察說只開我大條的,這算吃案?還有小偷是我們抓的
Zanna avatarZanna2011-01-23
學校那邊也有記錄證明是我們抓的,並非警察盤查自首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1-27
趕快聲請檢察官上訴。上訴時間很短,強烈建議在收到判決書
七日內就趕緊具狀請檢察官上訴,否則可能會影響權益。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1-30
恩恩,上面是寫說收受後十日內
Erin avatarErin2011-02-04
如果認為對方不構成自首,確實是上訴的理由。盡快請檢察官
上訴。另外,刑事上訴是10日,但告訴人要「請」檢察官上訴
Zora avatarZora2011-02-07
,所以最好早幾日向檢察官提出,以讓檢察官有時間作業,所
以我才會建議在7日內向檢察官提出上訴的請求。
Necoo avatarNecoo2011-02-11
恩恩~了解!非常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