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與民事的說詞是否可互相採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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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告違反契約需要賠違約金

[甲]在民事說:沒授權給被告簽契約
所以契約無法成立
不需賠違約金

之後

刑事告偽造文書
(已先說明[甲]在民事已講明沒授權給被告簽契約)

但[甲]在刑事說:有授權給被告簽契約
所以法官判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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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刑事是否能採用民事的說詞?

民事是否能採用刑事的說詞?

是否可以控告[甲]偽證罪?

還是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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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8-10-11
刑事判決所認定之事實,於獨立之民事訴訟,並無拘束力
Necoo avatarNecoo2018-10-15
。惟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應以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
實為據(刑事訴訟法第500條參照)。
Tom avatarTom2018-10-17
同一人於民刑事具結後的證詞相互矛盾的話,可能觸犯刑
Ida avatarIda2018-10-18
法第168條偽證罪,當然可以提出告發了。
Jake avatarJake2018-10-20
如果你是被害人的話,可以提起告訴。但因為偽證罪的直
Mason avatarMason2018-10-24
接侵害者為國家法益,又依刑訴第319條第1項之犯罪被害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10-24
人限於因犯罪而直接被害之人,始得提起自訴。故自訴人
Carol avatarCarol2018-10-27
並非本件之直接被害人,因此不得提起自訴,若提起自訴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8-10-28
者,應依刑訴第334條為不受理判決。
Puput avatarPuput2018-10-31
這個就是策略問題XD
Freda avatarFreda2018-11-04
當事人既然在民事庭聽過甲的無授權說詞,到刑事庭時不是
Oscar avatarOscar2018-11-07
可以提醒貨在之後提醒檢察官這件事,然後調民事庭的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