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債務被賣到融資股份公司(?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大約在12年前,借妹妹買了一台摩托車,他跟我說會處理後續,
那時候在忙我也沒有去理他。

結果在今年的時候公司突然收到某融資中心的討債法院信函,
看了一下12年要每年20%的利率計算還錢。

所以我需要還3.4倍當初購買的金額,應該沒算錯吧(?

因為妹妹已經去世了所以債務還是需要我還,
但是我很確定當初是跟機車行辦分期付款的(我跟我妹去的),
所以這個是不是機車行賣給外面的討債的案件阿?

請問一下這狀況我是否有辦法尋求法律上的一些幫助呢?
謝謝。

--

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8-10-13
繼承已經辦完的話 只能吞下去並且早點還
Selena avatarSelena2018-10-15
這個沒救 法律上限是20%的樣子
Emily avatarEmily2018-10-19
法律上幫助怎不去找律師或法扶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10-22
當初借貸應該都有寫利息 亂找高利貸實在是
Harry avatarHarry2018-10-23
名字是你的 就必須由你清償債務
利息20%也敢貸XD 快點還 避免被強制執行
Poppy avatarPoppy2018-10-25
跟對方公司了解談一下 抓一個雙方可有共識的金額
沒有辦法再說
Hazel avatarHazel2018-10-25
所以,你賴帳賴到現在都沒有付清...???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8-10-28
那也只能等著被告吧(假如你在那邊質疑東質疑西的話)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8-10-30
銀行還可以債務協商,但您的情況是已經委外給管理公司,有
難度。您還是趕快處理,免得滾雪球,本金加利息再20%,變成
五倍以上都有可能
Donna avatarDonna2018-11-04
當人頭的風險就是這樣子啊!
既然歡喜做,就甘願受唄。
Olga avatarOlga2018-11-07
你妹妹的財務狀況及個性,你會不清楚嗎?
Mia avatarMia2018-11-08
可以協商,基本上這已經是呆帳,能收多少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