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這是單一案件嗎? - 法律
By Eden
at 2009-04-09T23:33
at 2009-04-09T23:33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aggot (no excuses, no retreat)》之銘言:
: ※ 引述《alla (小惡魔)》之銘言:
: : 我認為這裡屬於一部擴張 所以不生300條變更問題
: ^^^^^^^^^^^^^^^^^^^^^^^^^^^^^^^^^^^^^^^^^^^^^^^^
: 題外話 針對您回的這一句 我也一直有個疑問
: 您說有267的情形 就不適用300
: 試舉例如下
: 舊法時期(仍有連續犯)
: 檢察官起訴被告1月1日一次偷竊行為
: 院方認為有連續偷竊之情形(1月1日、1月2日、1月3日) 且均有罪
: 這時候依照實務之公式 會有審判不可分 (267的適用)
: 難道這時候就不用300條了嗎?
: 因為院方已經多加了一個56條(舊法) 這樣不算變更起訴法條嗎?
: 這樣難道不用告知、辯明、引用嗎?
: 實務見解所謂 「一部擴張、一部減縮」不生300條適用的見解
: 怎麼想怎麼怪
: : 致死部分與傷害部分具有單一性 故既判力擴張及於致死部分
: : 所以不能再重新起訴
: : 而死亡結果是在判決確定後 故也不具備有再審之條件
實務見解嚴格區分 一部減縮 一部擴張 300條變更起訴法條 想必應該是知道齁
但我覺得 所謂一部擴張不適用300條的意思
是判決書中不用引300條
這就好比說 舉個例子 在檢察官起訴強制猥褻
法院覺得應該是強制性交(事實上同一)
然後最後認為強制性交不成立 判無罪
那300條 只適用在有罪判決 所以當然判決書不能用300條
但這不代表 法院改依強制性交審理的時候
不用依95條告知罪名變更 不用給予辯明機會 只是不用引300條而已
所以回到267起訴一部擴張情形 是不能引300條
但法院95條告知罪名有變更 給予辯明機會 這些還是要做的
所以 重點在於95條告知罪名變更 並給予辯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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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alla (小惡魔)》之銘言:
: : 我認為這裡屬於一部擴張 所以不生300條變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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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外話 針對您回的這一句 我也一直有個疑問
: 您說有267的情形 就不適用300
: 試舉例如下
: 舊法時期(仍有連續犯)
: 檢察官起訴被告1月1日一次偷竊行為
: 院方認為有連續偷竊之情形(1月1日、1月2日、1月3日) 且均有罪
: 這時候依照實務之公式 會有審判不可分 (267的適用)
: 難道這時候就不用300條了嗎?
: 因為院方已經多加了一個56條(舊法) 這樣不算變更起訴法條嗎?
: 這樣難道不用告知、辯明、引用嗎?
: 實務見解所謂 「一部擴張、一部減縮」不生300條適用的見解
: 怎麼想怎麼怪
: : 致死部分與傷害部分具有單一性 故既判力擴張及於致死部分
: : 所以不能再重新起訴
: : 而死亡結果是在判決確定後 故也不具備有再審之條件
實務見解嚴格區分 一部減縮 一部擴張 300條變更起訴法條 想必應該是知道齁
但我覺得 所謂一部擴張不適用300條的意思
是判決書中不用引300條
這就好比說 舉個例子 在檢察官起訴強制猥褻
法院覺得應該是強制性交(事實上同一)
然後最後認為強制性交不成立 判無罪
那300條 只適用在有罪判決 所以當然判決書不能用300條
但這不代表 法院改依強制性交審理的時候
不用依95條告知罪名變更 不用給予辯明機會 只是不用引300條而已
所以回到267起訴一部擴張情形 是不能引300條
但法院95條告知罪名有變更 給予辯明機會 這些還是要做的
所以 重點在於95條告知罪名變更 並給予辯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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