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72條,到底有沒有存在共犯之可能?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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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72條,構成要件為"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一,甲幫助,乙殺害甲父正犯乙:刑法第271條(第31條第2項)共犯甲:刑法第272條之幫助犯(第30條)甲幫助乙殺殺乙父二,甲教唆,乙殺害甲父正犯乙:刑法第271條(第31條第2項)共犯甲:刑法第272條之教唆犯(第29條)以上是多數人解答出來的結論正犯所犯的罪都是普通殺人罪這是沒有疑問的我比較有疑問的是從犯(幫助犯及教唆犯)部分但是我要問的是1.以上的結論也是實務上的結論嗎??有判決或判例可以參考嗎??2.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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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avatarKelly2014-05-19
你沒讀通吧~~!通說實務,都只是把272當作「加重罪責」的要件,而非構成要件要素第二個問題,也太搞笑了吧!都說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之幫助犯(272&30)了,當然沒有「殺」的動作了阿!不然會直接成立272共同正犯!哪還可能僅成立幫助犯同理272教唆犯,當然也沒殺的動作阿~!所以才論為殺害血親尊親屬的教唆犯(272&29),而非共同正犯不然看31條2項也該知道,專屬「不純正身分犯」論罪科刑的法條。說白一點尊親屬~僅是一種加重事由。應該是在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