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則:得被害人承諾時本罪是否不成立?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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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刑法若是
<1>阻卻構成要件之要素(ex.第221條)
<2>構成要件要素(ex.第275條)
<3>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ex.傷害罪與手術同意書)
上列有哪幾項會使本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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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avatarGary2010-07-17
<1>得被害人承諾,就是【非強暴脅迫】方式,因此不會成罪
但要注意被害人的年齡,如果未滿16歲,不管有沒有得承諾,一樣有罪
<2>275的成立,就是要得被害人承諾,不然會變成271
<3>可以阻卻違法,不會成立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