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先前東西遭竊,被告於刑事竊盜罪部分已被判刑(未上訴)。
因當初我有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請求金額僅數千元),故近日收到民事庭寄發的<
簡易庭通知書>, 種類為<辯論>
想請問大家,
(1)我在開庭前需要再提交什麼書狀以陳述事實或補充證據嗎?還是民庭法院那已經有刑
庭轉交的資料呢?
(2)被告竊盜事實成立應無疑問。但被竊物因體積較小,從監視畫面不容易辨認出其品牌
及價值,且因發票已不可考...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讓法官相信我請求之損賠金額屬實?
(3) 如我(已成年)當日無法到場,可否委託家人出庭?
(4)當天出庭除了通知書,身分證印章以外,還須攜帶什麼文件呢?
以上還請各位專家協助解答了!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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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前東西遭竊,被告於刑事竊盜罪部分已被判刑(未上訴)。
因當初我有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請求金額僅數千元),故近日收到民事庭寄發的<
簡易庭通知書>, 種類為<辯論>
想請問大家,
(1)我在開庭前需要再提交什麼書狀以陳述事實或補充證據嗎?還是民庭法院那已經有刑
庭轉交的資料呢?
(2)被告竊盜事實成立應無疑問。但被竊物因體積較小,從監視畫面不容易辨認出其品牌
及價值,且因發票已不可考...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讓法官相信我請求之損賠金額屬實?
(3) 如我(已成年)當日無法到場,可否委託家人出庭?
(4)當天出庭除了通知書,身分證印章以外,還須攜帶什麼文件呢?
以上還請各位專家協助解答了!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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