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誰的責任 - 法律
By Wallis
at 2014-08-28T00:00
at 2014-08-2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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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朋友在自動收費停車場當管理員.本停車場有設限高標語.因客人開車因高度過高而去撞到停車設備導致損壞.請問管理員是否還有疏失?
1.當時管理人員在辦公事室關看停車監視系統
2.事發當時管理員有出去告知車主以損壞停車設備.然後車主事後開車走掉事後管理員打電話給警察由警察通知車主至停車場處理後序著樣車主是否有肇事逃逸之嫌?
之後客人認為損壞賠償責任一半必需歸咎於管理員著樣對嗎?
1.當時管理人員在辦公事室關看停車監視系統
2.事發當時管理員有出去告知車主以損壞停車設備.然後車主事後開車走掉事後管理員打電話給警察由警察通知車主至停車場處理後序著樣車主是否有肇事逃逸之嫌?
之後客人認為損壞賠償責任一半必需歸咎於管理員著樣對嗎?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Jack
at 2014-08-29T02:12
at 2014-08-29T02:12
二、肇事逃逸?沒有人員傷亡,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裁罰(吊照+罰款等);(沒那麼重要的)
三、管理員必須負一半責任?只能說是天大的笑話。以上
好爸爸與帥兒子
By Oscar
at 2014-08-30T01:50
at 2014-08-30T01:50
謝謝大大的解說~我了解了
鄭大喬:大大妳好~謝謝大大的解說~我了解了
在次感謝各位大大~
By Wallis
at 2014-08-29T17:59
at 2014-08-29T17:59
僅有民事,侵權行為所生的損害賠償。
個人認為,停車場有設限標語,可以解釋已告知車輛限高的高度
又車主不大可能不知道自己所買的車輛高度為何,即使不確保看到標語亦應該下車詢問,車主沒有下車即可歸責!
By Faithe
at 2014-08-29T14:49
at 2014-08-29T14:49
1.停車場是合法營業(非法營業可能怕被舉發採息事寧人態度)
2.入口前一定距離有限高警語標示,且有明確告知未遵守的損害賠償責任
3.無標示不符情事(如限高2公尺,惟受障礙物限制,實際高度只有1.8公尺等)
4.定時保養維護,事發時無故障情事發生
以上4點都符合,業主應該是可以免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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