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前夫佔據我名下房屋該如何趕走他 - 法律Regina · 2010-09-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因前夫外遇離婚當時他拋下家庭搬出去與女人同居導致我憂鬱症因常歇斯底里吵鬧為避免影響小孩我要求他搬回家照顧孩子而我搬出去因房子為我名下所有貸款也由我負擔已半年他也不負擔也不搬走因我收入不多每月入不敷出想賣掉'房子可是他卻不肯走我該如何走法律程續呢?法律All CommentsFranklin2010-09-11妳前夫已經構成刑法第335條普通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建議先寄存證信函給他請他限期搬走還是不肯搬走就去警察局報案警察會協助後續流程...Dorothy2010-09-111.就跟一般房東要趕走不繳房租的房客一樣,到法院請求限期搬遷到法院買<民事訴狀紙>自己填寫,若還有不了解可在現場服務中心詢問書記官2.直接賣房子,賣掉後他不搬也不行了Zenobia2010-09-11報警請他走阿告他這種人真無恥Related Posts請問志願役士官現在的問題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停車位部份誰能幫我解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前天被酒測0.63這是侵占還是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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