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發生小車禍(機車擦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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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我是騎車走山路下山的,當時眼前有一台車騎在單向道的正中央
所以我就往左側超過去,在超過去的那一煞那疑似我自己突然減速(但沒按煞車
導致對方追撞我的後輪結果兩人都摔車,但對方的車子跟人都是輕微小傷而已
反倒是我摔到全身痠痛,而且雙腳膝蓋嚴重挫傷導致五天都無法上班,現在對方要求我陪他修車費3900元就算了,結果連那場車禍所摔壞的手機和外套都要我賠,
1.外套原價3500對方叫我賠2500(外套只是手臂破了一點小洞縫起來一樣可以穿
2.他手機是iphone5螢幕裂掉而已頂多修一修3000元但對方既然要我賠8900
現在對方要求我賠他15000元
讓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當時我騎的車是我媽的而且修我媽的車就花了2700元
我是大一生,有在打工但我一個月賺不到5000....
目前我媽也不曉得我撞車我只跟我媽說我摔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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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ia avatarOlivia2014-12-28
...你可以說對方應注意而未注意..沒保持車距..
對方也能說..你突然出現在他面前以致他反應不及
(你超車不當)
依你敘述來說..只能各自倒楣..用雙方的強制險來理賠...
一切就讓保險去處理...不過前提是..你們要有做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