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強制執行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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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債務人的「動產」在與債務人沒有債權、物權關係的「第三人」的私人土地裡面
而該第三人的私人土地的出入口只有類似工廠大鐵門。

債權人具狀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准許,書記官帶隊到該第三人的私人土地門口

假設第三人拒絕配合開門

此時書記官可否利用強制力進入,例如破壞大鐵門?
如果可以了話 依據是??

麻煩懂強制執行的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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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11-20
強制執行法第126條參考看看
Lily avatarLily2020-11-24
如果確定是債務人的(例如汽機車),可以請管區員警到場
然後請鎖匠開門。但是執行法院一定跟你虎爛說不行
Leila avatarLeila2020-11-24
法條沒有明文。但他們有內部所謂"橘本"清楚寫可以
Ursula avatarUrsula2020-11-25
如果是一般動產,只是推定是戶長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20-11-26
所以放在第三人處就無法執行
Una avatarUna2020-11-29
看你的執行名義是哪種,命交付特定動產的可以,但是要
經過一道執行命令給第三人;單純給付金錢的不行,第三
人非執行名義效力所及,無忍受執行強制力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