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勞保傷病給付問題 - 法律Elvira · 2013-07-1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本人有在上班,在102.5.17發生車禍,因為腳骨折所以無法上班,所以從5.18~6月底都是請事病假,但因為事病假都請完了,所以公司說要留職停薪,但有領5月的薪水,那我留職停薪後可以申請傷病給付嗎?勞保還掛在公司投保中,那如果可以申請跟公司說嗎?還是需要自己申請?因為我還在休養中,可以現在先申請一次嗎?還是只能等傷好了,回公司上班才能申請呢?法律All CommentsUrsula2013-07-20在102.5.17發生車禍發生車禍的原因是上下班途中發生嗎有無違反交通規則2013-07-1708:14:40補充:不是在上下班時間,沒有違規勞保傷病給付在意外事故分為二種http://www.bli.gov.tw/sub.aspx?a=ypcoSYa3mDA%3d勞工保險條例第四章保險給付第三節 傷病給付第三十三條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第三十四條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Related Posts求高手幫忙><機車同方向發生車禍有點長...對於這樣的肇事責任你們有何看法我想要問五月天阿信的一些問題當我們一起走過鋼琴譜急急急颱風天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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