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傷病給付申請 - 法律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2-10-1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醫生開的診斷證明書也只有寫建議休養多久
那勞保局是如何判斷員工在家休養多久呢?是依據什麼判斷來給付呢?
一定要等傷口復原後,可以上班才能申請嗎?
那萬一需要休養一兩個月在家的,缺錢可以提前申請嗎?
想知道勞保局到底依照什麼來理賠的
假設需要休養2個月來說
是一定要可以開始工作後,才可以申請之前在家休養期間的給付
還是在半途就可以申請給付,分批申請呢?
那醫生的診斷書怎麼開?對勞工比較有力呢
已更新項目:
阿義牯
雖然你說這不是我該煩惱的,但每間公司不一樣
我們公司是小間公司,也才6個,是算日領的
只是因為他有公司行號所以保最低薪資
所以你認為公司有可能會給我月薪嗎??是不可能的
這不關老闆的事,他就無要無緊,我當然會擔心阿
你若要說違反勞基法,除非是真的不要這份工作了,不然怎可能告上勞工局呢?
勞基法規定那麼多,真的每間公司都做得到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擎天
我可能要二次縫合,傷口裂開,那可以請醫生重開一份診斷證明書,上面強調幾天"不能工作",應在家休養,這樣嗎??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2-10-21T16:56

那勞保局是如何判斷員工在家休養多久呢?是依據什麼判斷來給付呢?一定要等傷口復原後,可以上班才能申請嗎?那萬一需要休養一兩個月在家的,缺錢可以提前申請嗎?
看看法規說明
http://www.bli.gov.tw/sub.aspx?a=ypcoSYa3mDA%3d
勞工保險條例 第四章保險給付 第三節 傷病給付
第三十四條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 不能工作 ,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
http://www.bli.gov.tw/sub.aspx?a=46o7mgSGrDk%3d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四章 保險給付 第三節 傷病給付
第五十八條

被保險人請領傷病給付,以每滿 十五日 為一期,於期末之翌日起請領;未滿十五日者,以普通傷病出院或職業傷病治療終止之翌日起請領。
必須是 :
1.無法上班工作
2.沒有領取全薪或只有領取部份薪資或沒有領取薪資
3.在醫療院所治療中
一. 所以 不是以醫生寫 建議休養多久 為給付依據
二. 如 01 01 上班受傷.01 15 .02 15 治療.則可申請
01 01 ~ 02 15 的勞保職業災害傷病給付
三. 雖然病情未痊癒.但不能申請 02 16起的給付.須等到
03 15 在治療時在申請 02 16 ~ 03 15 的給付
四.可以每隔 15 日申請一次.但須有治療的診斷證明.
小診所也可以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E03545486/o/2012102111...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2-10-21T11:02
勞保傷病給付~~分為『普通傷病給付』與『職災傷病給付』
1.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給付範圍。
2.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請領職業傷病補償費。
2012-10-18 18:27:25 補充:
二、 給付標準
1. 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疾病補助費,均按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住院診療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以6個月為限。但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之年資已滿1年者,增加給付6個月,前後合計共為1年。

2.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職業病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1年尚未痊癒者,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前後合計共發給2年。
2012-10-18 18:35:09 補充:
沒有住院,醫師診斷證明~只寫修養天數~~
要『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
~~才申請『職災傷病給付』
2012-10-18 18:48:11 補充:
普通傷病~~
依據勞工請假條例,1年內普通病假30日以內,雇主應給半薪,
職業傷病~不論有無勞保~雇主應給『全薪』
但~~雇主有投保職災保險~~職災保險金額可以抵扣~
所以~~有的公司是發給全薪,保險給付歸公司所有,
也有發給半薪,職災傷病給付再給勞工
2012-10-18 18:51:10 補充:
想知道勞保局到底依照什麼來理賠的假設需要休養2個月來說
答:依據『醫師診斷證明書』內容~~
那醫生的診斷書怎麼開?對勞工比較有力呢
~~醫師只敢照實填寫~~否則醫師有罪。
但~最好有寫『幾天"不能工作",應在家休養』
2012-10-18 18:57:39 補充:
那萬一需要休養一兩個月在家的一定要等傷口復原後,可以上班才能申請嗎?
,缺錢可以提前申請嗎?是一定要可以開始工作後,才可以申請之前在家休養期間的給付還是在半途就可以申請給付,分批申請呢?
答~因為申請天數,是依醫師診斷書~所以~~可以再拿到診斷書後就申請~~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12-10-21T19:58
發生職災傷病後,將【醫院醫師診斷證明書】交給公司雇主的勞保承辦人就可以啦,如何向勞保局申請職災傷病給付是公司該煩的事,你吃飽撐著煩什麼?不是你該煩的就閒著吧。
依據勞基法第59條之規定按月發薪日找公司領全薪就對了呀!你根本就不必煩勞保局要如何給付,這麼講你搞懂了沒有?
勞基法第59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第60條 雇主依前條規定給付之補償金額,得抵充就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

支票侵占罪的問題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12-10-17T00:00
甲公司開給乙公司的支票,由公司裡的員工或負則人因為缺少現金周轉而拿去換跟友人換取現金公司裡拿支票跟跟�� ...

考輕型機車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2-10-17T00:00
想問今年2012的輕型機車考試一樣只考筆試,路考不用考嗎?都取消了嗎?
那要做體檢嗎?{輕型機車}
那考試的方式是電腦上面直接作答還是用筆寫�� ...

尋夢園洗板機給20點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2-10-17T00:00
誰可給我永久免費的尋夢園洗板機?信箱:joechou07atyahoo.com.tw

windows7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2-10-17T00:00
請問一下,現在還有免費的windows7嗎??如果有請附上載點!謝謝!

免除部分基礎訓練問題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2-10-17T00:00
請問各位大大:
敝人考取100年地特四等已參加完三星期基礎訓練
如今101年又考取高考
想請問我是否可免除部分基礎訓練五星期減為三星期??
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