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為下班途中去拿公司需要的體檢表而意外車禍受傷
但並非公司指派 只是下班若不拿 明天上班也來不及交
這樣還算是工傷嗎?(勞保局分機與總線說詞不一)
而大醫院門診醫師則表示因有法律規定而不能在診斷證明上面加註需休養幾天
但公司表示若無法出示需休息幾天的證明便無法請工傷假
請問公司規定這樣是否違法?
謝謝大家(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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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並非公司指派 只是下班若不拿 明天上班也來不及交
這樣還算是工傷嗎?(勞保局分機與總線說詞不一)
而大醫院門診醫師則表示因有法律規定而不能在診斷證明上面加註需休養幾天
但公司表示若無法出示需休息幾天的證明便無法請工傷假
請問公司規定這樣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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