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健保投保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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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健保如果沒有依實際薪資提報,會被罰多少錢,會有刑責嗎?,是閥負責人還是承辦員會怎麼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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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10-29
hi,發問者您好:
如果只單純討論有關勞保以及健保的法規的話,請參考以下法律規定:
勞工保險條例72條第三項:
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
全民健康保險法8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短繳之保險費外,並按其短繳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至四倍之罰鍰:
一、第一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將被保險人投保金額以多報少者。
二、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將其投保金額以多報少者。
罰款的對象,依照上面的條文,是罰投保單位,也就是處罰公司。也就是說受罰的是公司,並不是負責人也不是承辦人。
如果勞保是低薪高報(也就是投保薪資比實際的薪資還要高),假如已經領取了勞保的給付,這就可能牽涉到刑事責任,領取的人、承辦的人、公司負責人都可能會成為詐欺被告。
如果勞保是高薪低報(也就是投保薪資比實際薪資還低),那會造成投保的人領的比較少,這會造成領勞保給付的人受到損失,可以依法向公司求償。
以上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