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相關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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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薪休假的規範為何?又金融海嘯期間雇主對於員工的休假、薪水做了哪些權益上的變更或修改?又政府的政策為何?
2.試比較勞動契約與勞動合同之間的差異。
請求勞動法專家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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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coo avatarNecoo2010-05-22
第一題

無薪休假:按照我國勞動法令,並無「無薪休假」規定,因此當前資方所謂要求勞方放「無薪假」,其實就是「減薪減班」。
金融海嘯:雇主為因應業務緊縮,如認有暫時減少工作日數,並減少工資的必要,必須先與勞工協商,勞工同意之後才可辦理。
政府政策:依勞基法,假使雇主未經協商片面更動勞動契約,甚至不發薪水,可能違反勞基法,將被處罰新台幣六千元至六萬元同時應賠償勞工損失;即使企業停工需要調整休假,給薪也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第二題
勞動契約:是規範個別勞資關係的契約,也是勞資之間所有關係的核心;我國「勞動基準法」第2條說道,勞動契約是「約定勞雇關係之契約」。
*勞動契約是一種諾成契約,只要口頭諾成就可成立,不一定要書面。
*勞工要終止契約必須預先告訴雇主。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應該在十天前預告;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二十天前預告;工作三年以上,三十天前預告。
勞動合同:為了讓勞動合同制度更完善,確定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一定要書面,口頭契約並不成立。
*勞工要終止契約必須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一制協定、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在試用期內則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0-05-25
勤勞一點,找相關書籍,申論題本來就要多看書,多理解,才有心得答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