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今年公司制度有點大變動。。我是隔週休上班~~1:公司現在以下的特別假日都不休假,遇到例假日也不補休~雇主有違法嗎?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元月一日)。二、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三、革命先烈紀念日(三月二十九日)。四、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二十八日)。五、國慶日(十月十日)。六、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十月三十一日)。七、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八、行憲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勞基法休假和加班問題?(公司坳很兇)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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