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勞基法加班費問題 - 法律Ina · 2010-07-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勞基法的加班費,平日延長工時和假日加班是怎麼算的?我現在的這間公司算法是:平日和假日都是=(底薪/240)X1.5上班時數是每天8小時,週一到週五上班,六日休假平日或假日加班不管加幾小時都是一樣1.5倍公司這樣的算法有違反勞基法嗎??法律All CommentsSkylar Davis2010-07-06公司在例假日部分加班工資優於勞基法,平日延長工時前兩小時為1.33倍,公司給1.5倍也優於勞基法,但在超過兩小時部分勞基法規定違1.66倍,公司給1.5倍,這裡就不合法,加班在4小時以內,實際領的比勞基法規定還多,但超過4小時就會比較少。以時薪100為例:勞基法加班4小時加班費100*2*1.33+100*2*1.66=598加班5小時100*2*1.33+100*3*1.66=764公司加班4小時加班費100*4*1.5=600>598加班5小時100*5*1.55=750<764公司違法問題在這,加班費是每小時工資下去乘,工資定義Kama2010-07-04假日的2倍指的是本來當日就有1日的薪資,另外再加發1日的薪資如你薪資30000,那1日的薪資是1000假日出來只要再給你1000就行了,不是給2000,貴公司這樣算,假日還多給你了呢Joe2010-07-04勞基法第24、37、37、39條有相關規定平日加班前二小時應按薪資x1.33平日加班第三小時起應按薪資x1.66(以同一天為準)假日(含週休二日制的週六、週日、國定休假)一律應按薪資x2以上的倍數已經包括當日的薪資在內例如;時薪120元x0.33+120=160元/每小時,裡面含時薪120元及加班費40元你的情況雇主簡化為1.5倍,若含本薪就明確違法,勞工吃大虧...Noah2010-07-04勞動基準法修正日期民國98年04月22日第24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2010-07-0307:13:51補充:第32條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Related Posts15歲打工請問...房地產仲介.開發客戶有哪些方法?關於車禍糾紛對方汽車沒保強制險,該怎麼求償?國中畢業15歲打工(桃園)期貨,選擇權手續費最低可到多少(不限口數)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