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在中醫診所上班,在8月7號的時候中午休息時間過斑馬線被公車撞到診斷書是寫右足挫傷疑蹠骨閉鎖性骨折然後8月31的時候他的診所老闆也就是醫生說要他9月2號回來上班不然就自動離職而我們是在忠孝醫院看診醫生說要多休息不宜走動況且腳還是腫脹無法上班可是他的診所老闆醫生說這傷頂多休息三個禮拜我女朋友擔心她的腳會變嚴重只好簽了自動離職接著9月5號領薪水時他的老闆只支付到8月7號然後拿一些勞保健保申請單要我們自己填自己送
勞基法問題公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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