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個人的年假醫院的護理長可以自由使用我們的護理人員的年假嗎?假如是以勞基法來看的話這樣護理長有違法嗎?因為有些因素本人需要拿年假和婚假然後之後離職!但是我們的護理長卻說沒辦法排假給我!!勞基法規定婚假八天不包含六日對嗎??假如護理長這樣使用我們的年假我們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跟他理論還有離職單護理長一直扣下不往人事室送!那護理長有違法嗎???還是說我們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拜託各位達人可以解答小妹我的一些問題!!
勞基法年假問題!!!!!!!!拜託很需要!!!!!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