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宿社一個別的科系的同學突然到我們寢室,然後就轉到我們房間…後來有一天他向我借錢,借三千,我說要上課了,身上沒這麼多錢,然後他就向我要提款卡,我相信他然後他就把我卡拿走後,把銀行的二萬多塊都領走了,又把我桌上的手機當時買的二萬塊手機,V3688的手機拿走後來又還我…後來告到教官那,後來教官問我要不要告他,我就說算了,但後來畢業後在家樂福又碰到他,很想討回這筆錢,不知各位的看法如何??
十幾年了,一直放在心中…不知如何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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