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出告訴卻一直不出庭........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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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一起交通過失傷害案件被人提起告訴,但是對方提出告訴後卻一直不出庭!只有第一次檢方開偵查庭的時候原告有出席而已,然後檢查官問我們不要調解,我們雙方都說好,但是檢察官排的調解日那天原告又不來了!!後來檢察官只好對我起訴,現在已經開刑事庭,原告還是不出庭,法官說下次他若再不來可能就要直接判決了,請問原告一直不出庭,為什麼案子不會撤銷?為什麼我還是得被判刑?是原告沒有誠意要和解,為什麼提出告訴後卻一直不出現,案子卻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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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ut avatarPuput2011-02-25
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你因為一起交通事故被對方提告過失傷害但是對方提出告訴後卻一直不出庭!若法官召開言詞辯論庭,經傳訊後原告若二次未出庭應訊是會有被法官視為撤��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2-26
原則上,告訴案件之原告本來就沒有出席義務,訴訟三面關係是:法官---被告--檢察官。而且只有在上訴程序中,才會有裁判「撤銷」的問題,一審哪來的「撤銷」起訴。
Enid avatarEnid2011-02-22
傻孩子!刑事事件裡(即國家懲罰罪犯),在實際上原告是不用出庭的。法院自會依所得之證據進行判決。在民事事件裡(即人民之間的爭論),才有原告不出庭,可以視為無訴訟意願而進行撤銷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