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設計比賽,主辦單位規定得獎作品需遵守1.作品自公佈得獎日起一年內,主辦單位得就得獎作品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轉讓或授權事宜享有優先議價權。2.參賽者(原創者)就得獎作品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欲轉讓或授權他人或量產前,應書面通知主辦單位,並得主辦單位同意。請問如果我若得獎後想自己找廠商量產,礙於主辦單位的規則會不會礙手礙腳?優先議價權是指何種權力?上面第2點是說欲轉讓他人,所以如果我要量產,是不是不需經過主辦單位
參加比賽-關於優先議價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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