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對方誹謗或公然侮辱罪最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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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對面鄰居鞋子擺放在樓梯間,母親是重度肢體的身心障礙者,每天都要到醫院做復健,實在影響到我們家人出入的安全,和對方理論時發生口角互控傷害鬧上法院,傷害部分已在審理中,在檢察關開庭時,對方又向檢察官胡說控訴我當時企圖要非禮她侵害她,對方是女性已47歲很老又醜,本人36歲,檢察官聽她說後也直搖頭問她,當時有其他人在場或是有其他證據嗎,她回答沒有,檢察官也看的出來她是胡說的,也告誡她沒證據不可胡說,當時有檢察官書記官法警及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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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avatarSteve2010-03-08
現行法律上針對毀損他人名譽部分,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跟第310條誹謗罪。到底侮辱跟誹謗有何不同?怎樣的行為舉止是構成侮辱罪?怎樣的言語是屬於誹謗罪?難道不管評論什麼事情都會構成犯罪嗎?  公然侮辱罪,針對這個罪名,我們從字面上來做解析。一、公然,所謂公然,就是要使不特定且多數人所認識。二、侮辱,就是所表達的內容,會使他人名譽受損。也就是說,在第三人的眼中,被辱罵的人在社會上  的人格尊重遭受侵害。例
Hazel avatarHazel2010-03-09
他可能不會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但請注意你問題內的用語「對方是女性已47歲很老又醜」,這有可能會構成誹謗喔。建議你,請考慮把這問題刪除吧。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3-09
依據刑法第169條規定:1.意圖(係指故意而稱)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所為該管公務員即指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權公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等)3.企圖要非禮她侵害她----如此稱說已有意圖讓你受行事或懲戒處分等4.是否故意----要看當時他為何要如此稱說5.本條只罰故意犯,不罰過失6.如因你告他傷害而向該管公務員亂說話,那就恐有故意之虞7.所謂公然侮辱請參同法309條,須為特定人或不特定人於公共場合之得以共見共�
Leila avatarLeila2010-03-09
請速和律師研究具狀控告,或報警請求調解或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