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悲 眼瞎 這類詞算公然侮辱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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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很避開髒話了

但可悲好像有點模糊

這樣構成公然侮辱嗎?

你眼瞎了嗎 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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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4-21
連反面講法都有可能,更別說直接的負面用語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4-23
例如 你好強喔,怎麼會這麼天才
但實際是反諷,依然有可能被告
Yedda avatarYedda2017-04-24
這個罪重點不是用甚麼詞彙
Doris avatarDoris2017-04-26
主要是依一般社會通念有受到人格貶損就算受害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4-28
如果社會大家普遍都認為被說馬英九很羞愧 也是算
Hedda avatarHedda2017-05-01
如果普遍認為沒那麼羞愧 就不算
Gary avatarGary2017-05-02
但是基本上這種小小小事情,就算被告也一定和解啦
Ivy avatarIvy2017-05-04
在於任意第三人是否會因此感到受辱。
Yedda avatarYedda2017-05-07
普遍 可以去做民調來證實
Ivy avatarIvy2017-05-09
同qc見解,重點不是反諷與否,而是有無客觀上的人格
Jacky avatarJacky2017-05-12
貶損,至於何謂客觀、普遍的貶損,就是證明的問題。
有時候是翻辭典就有解釋,有時候是解讀前後文意。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5-12
實務上也有因為一句「需要打注音嗎?」而被起訴的。
Tom avatarTom2017-05-15
告誣告,被反告誣告,頗呵呵,一起浪費司法資源
Puput avatarPuput2017-05-17
不會啊 誣告是公訴罪 起訴的是檢察官
Elma avatarElma2017-05-18
你可以儘管去告檢察官誣告啊顆顆
Hedda avatarHedda2017-05-18
社會通念 是個法律上很重要的東西 會一直隨時代改變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5-20
…果然某人的見解都是一流的…告訴告發也是誣告罪行為…
還告檢察官勒…這個公訴程序根本無關,難怪某人很推要
說公訴罪不說非告訴乃論,根本把熊貓當貓,頗厲害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5-25
非告訴乃論之罪 / 公訴程序 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5-26
然後誣告罪的構成要件 和 檢察官提起公訴也是完全不
同的...。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5-29
現實就是 各大報紙沒人在用非告訴乃論這名詞
大家都用公訴罪 你用非告訴乃論還會被笑吧
你看新聞遇到偷竊罪都怎麼報的?
David avatarDavid2017-05-30
在法律版請傳遞正確的法律觀念及用語,
媒體也常報導保留法律追訴權,難道追訴權就真的可以
保留嗎?
Jake avatarJake2017-06-03
在台灣被新聞誤導也是很正常啦XD
Isla avatarIsla2017-06-05
所以法律版討論不是正確,而是記者發的新聞XD哈哈哈長
知識,熊貓是貓還能講這麼理直氣壯
Joe avatarJoe2017-06-07
有一天我跟一個物理學家討論學術,我說愛因斯坦提出
了絕對論,然後對方就走掉了,我不解反正大家也都
知道愛因斯坦提出的是相對論,有差嗎?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7-06-10
是說不知道是誰還在糾正人家在行政法領域說累犯這
件事
Joe avatarJoe2017-06-15
不能正確使用語言溝通的話,以後大家最好都去學通靈
術。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6-15
不然就要像納美人一樣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6-17
和尚就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