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一線421.5K南下路段被警察拍到
限速70公里,測速105公里 超速35公里
被罰1800
我100年6月21日收到
罰單100年7月16日到期
請問我可以壓駕照嗎!?要壓多久!?
壓任何一個都可以嗎!?還是要車主!????
該怎麼處裡才是最正確的呢!?
限速70公里,測速105公里 超速35公里
被罰1800
我100年6月21日收到
罰單100年7月16日到期
請問我可以壓駕照嗎!?要壓多久!?
壓任何一個都可以嗎!?還是要車主!????
該怎麼處裡才是最正確的呢!?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
大大你好:
我是小盧,很高興能為你解答:
答>自95年7月1日起,交通違規罰鍰已經不可以用吊扣駕駛執照取了,
還是請你在繳納期限內,把罰單繳清,以免過期加重罰款金額。
第四十條 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二十公里以上未滿四十公里機器腳踏車 期限內繳納 一四OO
期限三十日內繳納 一五OO
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 一六OO
逾越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 一八OO汽車 期限內繳納 一八OO
期限三十日內繳納 一九OO
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 二一OO
逾越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 二三OO記違規點數一點。
罰鍰繳納方式: 紅單左上角勾記情形:得採語音轉帳、 郵繳或向金融機構繳納罰鍰繳款方式[未逾期]超商櫃檯繳款>手續費7元/筆; [須1-3天銷案]。[未逾期 逾期皆可繳納] 超商使用多媒體資訊機繳款 >手續費13元/筆 [可即時銷案]。郵局窗口繳納 >須另支付10元手續費 [可即時銷案]。 罰鍰繳納方式 >http://www.judge.taipei.gov.tw/ct.asp?xItem=3045&C...
只有繳錢與不繳錢2種
忘記了
我之前都哪我媽媽的去抵債...他沒有再開車
其餘的我不ㄓ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