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投資與國外開業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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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朋友詢問,但這件事情有些複雜

我與3位友人在台灣簽署合夥合約書
(但無律師在旁且合約書上沒有騎縫章)

我持有現金股1股、B持有現金股5股、
C持有現金股2股,外加2股技術股。

在越南開了一家餐飲店,在台灣與越南都未成立公司行號。

C需負責餐飲技術、採購以及人頭設定、與每三個月來越南負責炒料再回台灣
(合約書上並未提及該負責之範圍與內容,僅表明C持有2股技術股)

原本C所找的越南人頭,B認為不是可信任的人,於是與C協調是否將人頭的位置由C的越籍配偶擔任,C答應了,於是C老婆成為越南店的承租人。

C口頭承諾會與老婆簽協議,做一個反制措施保障股東們的利益,但沒有人去追這份協議,後來好像也沒有簽。

於越南的餐飲店開幕籌備期間,因C採購大量廚房設備、裝潢費用等,導致原有股金不足,需要增資,但這些決定,C是經過大股東B的同意才做的。

開幕後約兩個多月,經營不善,大股東決議停業,但在這時候C卻與越籍老婆離婚

C老婆以與老公離婚及這家店她是負責人為由,住進店內,且不斷與我追討每個月的人頭費(但當初完全沒有承諾給多少人頭費,也沒寫進合約中)

現台灣股東想要以詐欺、背信等名義找律師告C
認為僅兩個多月即離婚,有想佔走越南店面之嫌

一旦C老婆在這期間有破壞、變賣店內生財器具的舉動,是否能對C咎責?

台灣目前手上有這些設備的購買收據、租屋契約(名字是C老婆的)

這樣能夠成立嗎?就足以證明這是我的公司資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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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6-09-26
找律師吧
Delia avatarDelia2016-10-01
建議找律師協助
Agnes avatarAgnes2016-10-06
妳沒有公司啊 頂多只有一家違規營業的店
Kumar avatarKumar2016-10-08
在台灣 小心公司法19條 別弄的自己有罪 = =
Kyle avatarKyle2016-10-12
律師說能告,但我自己覺得機會很小啊,所以才有些疑惑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10-17
台灣股東這邊律師的意思是,只要有合夥合約就能算是公司
,我查詢是沒有登記是不適用公司法,
律師又說民法可告
Hedy avatarHedy2016-10-19
法律是專業 不要以為止看某法或某條對己有利就以為沒事
Gary avatarGary2016-10-20
工作跟收錢的都是C ,B沒有自己人去當會計、一看有問題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0-23
資產不能用公司論,只能算ABC持份共有的財產.
Queena avatarQueena2016-10-23
詐欺的證據為何? 背信證據為何?
Megan avatarMegan2016-10-26
跟買房子借名登記類似。不過東西在海外不好處理查封一事
Andy avatarAndy2016-10-26
日後民事可告,刑事證據不足的話很難贏,對方不回台灣
就沒辦法。
Connor avatarConnor2016-10-29
C有沒有資產,日後可假扣押對方資產這件事情比較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