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相關問題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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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請見諒。
家父的友人以投資為由於民國88年向家父借了320萬現金,並以支票為抵押當場給予我父
親。
之後支票跳票,該債務人至今都在台灣,不做任何回應,從不出庭。目前民事訴訟已走完
,債權憑證也拿到了,但是他在銀行房地產超貸,根本沒多餘的錢還我們(順位的關係)。
直到今年家父再以詐欺罪告他,但追訴期過了,因此檢察官不予起訴,請問大家有更好的
建議嗎?(e.x以其他的罪名再告或上訴)
p.s當時沒想到要往刑事方面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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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6-08-19
除非你是想讓對方受刑罰或者想以刑逼民,否則現在提刑
事應該也無助拿回款項,畢竟你們在民事已經獲得有利判決
Irma avatarIrma2016-08-23
無解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8-26
苦肉計故意找他,讓他打或罵一頓告他傷害或公然污辱
有刑法。看看能不能拗和解金
Kama avatarKama2016-08-28
其他合法管道幾乎沒了,名下無財產就是皮皮過一生
Noah avatarNoah2016-08-30
沒錢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