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旁有些小路方便在地區民都有小路可以直上高速公路,而剛好這些小路都在收費站旁,有警察躲在收費站最旁邊的車道,抓未繫安全帶的駕駛人,但車子並未開上高速公路卻開了高速公路未繫安全帶的罰單(3000元)這樣合理嗎?(罰單上寫的違規地點是:國道一號南下162.2公里)見鬼了,違規地點明明不是高速公路不是應該開平面道路(1500元嗎?),這個坑也太大了…泰ㄢ分隊那是個雙向道,我難到一定是要上高速公路的用路人嗎!!“冏”過年快到了草民的�
后里收費站旁的小路,是高速公路的一部分嗎?罰單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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