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前男友交往時,
我前後借他5萬元現金,
還有向銀行貸款30萬(四年期)借他還外面地下錢莊、車貸...等債務,
當初因為是情侶關係,所以沒有寫本票、借據,
他答應之後信用恢復會去銀行貸款出來還我,
後來分手後,他也沒有真的去貸款還我,
一開始都有正常每個月給我7500元繳銀行,
但後來避不見面,
因為他在大內當志願役,
我直接到軍中找他,他連長出來保證會監督他正常還款,
但那時也沒寫下書面的證據,
他原本今年7月就退伍了,可是他在過年期間放假就直接逃兵了,
現在他被通緝,憲兵隊在找他,
想請問如果等到憲兵隊抓到人,
因為他還會有一筆退伍金,
有什麼方法可以去執行強制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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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後借他5萬元現金,
還有向銀行貸款30萬(四年期)借他還外面地下錢莊、車貸...等債務,
當初因為是情侶關係,所以沒有寫本票、借據,
他答應之後信用恢復會去銀行貸款出來還我,
後來分手後,他也沒有真的去貸款還我,
一開始都有正常每個月給我7500元繳銀行,
但後來避不見面,
因為他在大內當志願役,
我直接到軍中找他,他連長出來保證會監督他正常還款,
但那時也沒寫下書面的證據,
他原本今年7月就退伍了,可是他在過年期間放假就直接逃兵了,
現在他被通緝,憲兵隊在找他,
想請問如果等到憲兵隊抓到人,
因為他還會有一筆退伍金,
有什麼方法可以去執行強制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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