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方是肇事主因未讓右方來車通行 再加上離開現場被告肇事逃逸一開始對方就有備而來說什麼修機車2萬多2個月休息拿3萬還拿上個月薪資帶4萬多開價10萬和解經委員調解6萬就簽和解了說真的我滿懷疑他傷勢剛開始打電話去他說只有雙手扭到去他家他家人又說韌帶挫傷叫他開價又不敢開說要看到好去調解時又說不然最後法院見最後只能口袋的6萬拿給對方家長對方拿到錢一臉爽樣看著有夠氣我看他的手早就好了說什麼醫生照不出來要休息1兩個月只
和解了被A6萬合理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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