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偷竊會有怎樣的刑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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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rah
at 2010-02-1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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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任職7-11大夜班我承認我當班期間曾經手腳不乾淨(自己拿煙沒結帳)剛好我們店裡盤點損失五萬元剛剛好我拿物品被監視器拍到請問我算夠成偷竊罪嗎而我們老闆的意思是這五萬我要負責連帶的VCD點數卡也說是我拿的要我負責可是我雖然拿菸可是老闆問我時我是和老闆承認我拿菸跟一些飲料沒有結帳但是老闆說我一定還有其他東西放話說我不承認就要送警察局還拿一張紙給我要我把我記得的東西寫在上面還簽名蓋手印請問這樣我需要負責那五萬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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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0-02-15T11:49
首先,你的行為並不構成竊盜罪(五年以下)。但構成比竊盜罪還重的業務侵占罪!因為是你當班,店內之財務由你管理的狀態....變為己有。刑法336條第2項;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移送法辦跟五萬元那一個比較重?自己衡量看看,移送辦的話光罰金不只這個數.....!2010-02-1111:29:33補充: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普通侵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自己持有他人之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0-02-13T03:10
我記得便利商店,像點數卡、電話卡、儲值卡之類,等同於現金的商品,以及高單價的洋酒之類,軒尼斯、會走路的約翰阿...等這些的,應該都是每日每班做盤點的,怎麼可能失竊?7-11公司再怎麼大,也不可能把這種商品當乖乖、養樂多一樣,少幾瓶少幾包,月結後才知道。如果有遺失,應該在交班時就會得知才對。...Showmore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0-02-13T06:41
好像看過同樣問題..成成說的對,這是業務侵占罪..原則上,不是你偷的就不用承認,但是這狀況對你很不利..首先這是公訴罪,老闆心軟也無法撤銷告訴..再來刑期最輕6個月,易科罰金要18萬..即使是初犯想爭取緩起訴或緩刑,依法也得先道歉賠錢才行..相較之下,5萬元似乎不算什麼了..想死的明白還是和解了事,自己決定..2010-02-1113:52:36補充:第336條(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0-02-14T20:40
你的行為已構成偷竊罪,有攝影紀錄當證據。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竊取動產罪、竊佔不動產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第三百二十一條(加重竊盜罪)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於夜間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0-02-15T04:10
有1就有2有2就有3除了你還有誰.其他東西短少老闆當然一定會說是你拿的既然拿了就認命點.自己造孽不可饒.就當是付利息2010-02-1122:20:58補充:五萬塊的東西實在太多 就算要死也該死得明白點。。。那就對簿公堂吧.保證你死的明明白白...Showmore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0-02-12T11:27
自己先做錯先.還是賠償了事.但有些東西你並沒有拿?但很難叫人無法相信.要不然只好上法院澄清.但會有前科.划不來..........賠償買經驗及保持無前科才是明智之舉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0-02-13T15:00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九章竊盜罪第三百二十條(普通竊盜罪、竊占罪)1.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2.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占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3.前二項之未逐犯罰之。第三百二十一條(加重竊盜罪)1.犯竊盜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於夜間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二.毀越門扇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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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
at 2010-02-11T22:29
就跟一般竊盜一樣看你自己想想呀?都有證據了(監視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跟五萬元自己選一個吧不過你要防範老闆得到東西之後又移送法辦...Showmore

勞保局法律常識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0-02-11T00:00
請問各位有誰知道...勞保局不是有一條規定說勞工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嘛??那加班算ㄇ??是強制加班的!!何謂� ...

馬英九到底怎麼了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0-02-11T00:00
如標題我真的很想問馬英九到底怎麼了我知道她做的不好但並不是每件事情都做的不好吧現在看新聞神麼事都可以 ...

關於報考消防設備師資格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0-02-11T00:00
應考資格:一、消防設備師:(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消防、消防� ...

99年公職考試,是否招考文化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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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enobia
at 2010-02-10T00:00
今年有招考文化行政人員嗎?我想要考高考三等,如果有招的話是4月要報名對嗎?如何報名?文化行政考哪些科目?麻煩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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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at 2010-02-10T00:00
想請問各界先進幫忙解釋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工作年資之保留依規定終止契約,雇主依法規定,以契約終止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