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文方式是否有機會構成民事侵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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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剛好在思考一個問題

例如A在某BBS討論區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用超連結張貼了某女的裸照
B僅為回應該文章,但是並未把引文中裸照連結移除

這時候,B的行為是否構成民事侵權...??

不太懂的部分是B的行為是否涉及過失
因為B並沒有直接張貼連結,而是引文系統自動加進去
但是B在編輯的時候並未刪除該連結,這時候是否屬於應注意而未注意 @@|||

目前還沒找到類似的判例就是了...
想請問這樣的行為在民事上是否有機會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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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8-04-17
假設某87在八卦板PO了"粉紅"姑姑照片.我認為...其實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04-20
我也不知道會怎麼收拾.1.版主必然要處理 2.發文者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4-21
應該會被告 3.回文者就不一定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04-21
其實一開始想到這問題是如果該連結是盜版連結,回文者是否
會因為文章內有盜版連結所以跟著有侵權問題XD
發文者侵權應該沒問題 回文者就真的不知道是否侵權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04-25
巴哈姆特還是m01看看有沒有人被吉就知道
Hardy avatarHardy2018-04-30
我是認為回文者還是要回頭看一下自己回了什麼 雖然說我還沒
看過回了連看都沒看的那種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05-02
如果是的話 那內容應該是感謝大大無私分享那類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