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因糾紛而被告侵占當時有出庭卻沒有錢與對方和解另擇期通知判決當時我因工作被外派到新竹工作(當時是台中地檢)之後判決如何我也不知道忘記此事也沒在上班地點被通知要執行前日被新竹警察打電話到公司找我說我因冒用他人身分開罰單要我到案說明(我承認有此一事因為我無照駕駛用前任女友身分填單也忘記去繳費)並非故意之後我自己上網了解一番經朋友提醒1我上網查到我目前是被台中地檢通緝(侵占罪6個月可易科罰金)但我這幾年都有上班(�
因侵占罪被通緝~急贈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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