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是租金支票是父母的友人移民將房子託父母管,父沒得到同意將友人的房子出租...拿到租金支票在我帳戶兌現》我很後悔事件演變至今已是複雜到我無法解決,小學時父母幫我辦了一個銀行帳戶,都是父母使用我都沒用過,最近接獲執行命令我欠下百萬債權。因為父母利用我的帳戶兌現支票,對方告我不當得利...我問父母為何我都不知道原來對方沒告刑事只告民事..所以父母瞞著我替我出庭,他們跟法官說帳戶我沒用...錢也不是我存的..我沒不��
因為支票的兌現問題我會被告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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