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職之後公司因為盤點有錯誤扣光我的薪水後還要我補差額給公司後來我向勞委會申訴她才先付我薪水但卻還是要我付盤差的金額因為盤點我們始終都是自行申報公司沒有派人來如果前任離職員工自己少報那就會落在我的身上公司都不來查證後來我離職之後幾天公司負責人才來盤點說有盤差要我補差額給公司我覺得不合理我就不肯付當時的另外一位同事目前還在職所以薪水扣完盤差了已經付錢給公司賠償了我沒有付所以她現在用侵占罪告我她就是要
因為盤點盤差被公司告侵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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