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有次我在某個叉路上直行,因看到右方違規機車左轉,所以把機車減速,此時後方的機車追撞上來,我的人飛到摩托車前面2-3公尺,左手手掌嚴重腫脹受傷,兩腿與右手分別有輕重不一的傷口,追撞人也有受傷,雙方均受傷送醫且有去警察局做筆錄,而此路段無監視器也無行車紀錄器(所以也找不到當時違規左轉的那個人,被他跑掉了),事後對方不聞不問,一點關心的意思都沒有,一個月的時間一通電話也沒打來。一個月之後,我向警方
關於交通事故,以及提告民事與刑事的問題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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