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老公和第三者搞出了一個小孩, 所以老婆決定提告, 可是為什麼?老婆去警察局做筆錄申請提告第三者時,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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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11-25
這是因為警察要有原告與被告之筆錄,才能將全案移送法院檢察官偵辦
老婆可以直接去法院地檢署第狀或按鈴申告,就不會有此問題了
老婆可以提告第三者刑法239條之通姦罪與240條之和誘罪
並可依民法第184條提訴民事之損害賠償
若要告通姦罪,必須連先生一起提告,否則罪行是不會成立的
然後再對先生之部分撤銷告訴,這樣就可以全心全意對付那狐狸精了
至於和誘罪要成立,會比較困難
老婆要有明確之證據證明對方誘使先生脫離家庭之事實才行
若是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之方式提告,不用發費多少訴訟費用
可以判賠的項目為因此案所帶來之損害都能要求,包括精神賠償
但孩子之扶養費與本案無關
況且孩子也已年滿20為成年人了
若孩子一切正常,可以自裡與有謀生能力,就沒有所謂之扶養問題
此事要透過調解之方式處理,當然可以
只要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並在和解書上簽字,就有法律之效力
老婆就可以要求對方履行和解金額之給付
以上提供妳參考
最後祝妳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Ethan avatarEthan2017-11-21
因為第三者也必須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