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某日上某聊天室時.看到某暱稱為及時通帳號(一串數字+英文)看到該帳號公開喊著:加我.加我.(談話內容並無其他性暗示用語)我一時好奇.就加他及時通.並且在及時通內問對方住哪幾歲等等.對方就在及時通回應我(內容大約是價格.服務.地點.電話.規定之類的)我就打電話去.問好地點.依時前往.對方已滿20歲.我也滿20歲以上.提問1.我們在聊天室公開聊天.內容不涉及情色及性暗示.但是在及時通1對1的情況下.我們的確有聊到性暗示及情色的言論.如此.��
因違反兒少法,而被警方請去當證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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