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駕致人輕傷,刑事與民事責任((急 - 法律
By Quintina
at 2012-02-26T00:00
at 2012-02-2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情境敘述有點長 , 煩請法律達人耐心閱讀。
上星期因為在客戶那喝酒 , 下班離開回去時 ... 黃燈剎車不及擦撞到一台機車。
結果被判定闖紅燈 , 發生當下也嚇到了 .. 趕緊叫了救護車將患者送到醫院 。
後來酒測值0.68 , 對方鎖骨骨折 。大約一個小時就出院了 ..
隔天馬上將對方的機車送到他指定的車行修理到好 。 也包了紅包跟水果去探望
送去的第一間醫院診斷可自然痊癒也可開刀 , 起初對方決定自然痊癒
過了幾天後才決定去開刀 , 後來就說傷勢更嚴重了 ... (對方家裡有小孩)
因為每天都跑去看對方 , 了解對方的恢復情況 , 不致想像中那麼嚴重
當他開始要我也要多包一包紅包給他母親過運 ? 和想請鐘點婦來掃地煮飯 ?
又說可能要休息一年不能工作 .... 又要復健之類的
我已經花了一兩萬以上在修理車包紅包跟買水果了 ...
不過對方言下之意仍不願和解 。
這兩天過去甚至開始說起初不開刀的情況是醫院診斷錯誤 , 其實自己非常嚴重
我本有告訴他 , 如需要休養一兩個月 薪水部分我會照樣支付並請他好好休養 ...
孰知不消幾日 , 便改口說可能要一年休養無法做家事工作
隱喻要我支付他一年的薪水跟請一年的看護照顧他的起居 ...(感覺有人下指導棋)
開刀時打鋼釘 , 住院住了一天半 , 兩天期間我也都有買東西去醫院探望
當我看到住入"單人"特殊照料的病房(有網路那種)就猜到我的後果了 。
今天因為自覺理虧 , 對他允諾允求的 ..
合理的支付範圍內我應當負責的 , 至少我還有身為人的天地良心
做錯事情要承認面對也要去接受 。
每天的每天都在祈求對方的原諒 , 不過對方現在連調解委員會也不願意去
情況大致上如上 。我的問題如下 ..
Q:在開庭後如果仍未達成和解 , 過失傷害是否成立 ?
Q:在新法加重罰則下 , 酒駕肇事與過失傷害上述情況可能判處範圍 ?
Q:若對方始終不願意去調解委員會 , 走法律途徑民事賠償民事庭會依照哪些依據判決 ? (因為對方去開刀的那位醫生與對方有相識 , 能否申請其他醫師的診斷)
Q:法律上是否有可以保障自己的方法 ?
如題 , 我會對自己的所為付出所有責任 。也願意承擔所有費用 ...
自己本身骨折打鋼釘的確需要數個月才拔除 ,
不過打完鋼釘通常可以恢復日常作息所有活動 。
對方意思在拔除之前的薪水仍然要給付 。
在此發問 , 僅不願意支付不合理 的要求 。
希望熟知法律之大德能以公立之角度解開小弟的疑問 。 感激不盡 ..
已更新項目:
對方從事行政助理類 , 無粗重工作內容 。一個月薪水為最低薪資扣除6%與勞健保約實領1.5~1.6
2 個已更新項目:
喃唔 ..
TO執法悍將大德 , 衍伸發問有關相關病情發問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3 個已更新項目:
TO 阿義牯 在下只是希望他能原諒 讓自己心裡好過些
家中長輩不斷逼促快和解讓心裡有了壓力無法安心正常工作。
星期四晚上發生 , 醫生告知可自然癒合於是一個小時就離開急診室
星期五就將對方交通工具送到指定場所修理完善。並電話告知對方 ..
星期六買了水果禮盒與紅包等等到家中探視 , 對方不湊巧在家於是在門口等上將近一小時
星期日再度探訪 , 才將水果禮盒與過運的紅包交與對方 .. 也得到口頭原諒
星期一又買了箱水果禮盒去探望日常瑣事有無困難需要幫忙 對方告知忽然異位需要開刀
星期二 (無)
4 個已更新項目:
星期三晚上買了些幫助骨頭復原的食品去探望開刀情形 ..在病院陪了一晚
星期四來電告知要轉病房 , 買了些餐點過去探望換病房後有何不便 (此時轉入單人照顧病房)
星期五出院晚上又到對方家中探視打完鋼釘後是否安康 ..
就這晚對方提出了需要看護還要在包過運紅包給照顧他的其他親人 。
我真的希望他能趕快好起來 .. 但是感覺到自己的心卻被狠狠的咬了一口 。
我並沒在孰對孰錯 , 我很容易受到良心譴責的人 (淚
第一次酒駕車或不知道如何處理 .. 上述情況我該繼續包紅包給他其他親人嗎 ?
我知道我該負起全部責任 ... 但是以上的要求都正常嗎 ? 若是對方不肯去調解我該怎麼辦 .
上星期因為在客戶那喝酒 , 下班離開回去時 ... 黃燈剎車不及擦撞到一台機車。
結果被判定闖紅燈 , 發生當下也嚇到了 .. 趕緊叫了救護車將患者送到醫院 。
後來酒測值0.68 , 對方鎖骨骨折 。大約一個小時就出院了 ..
隔天馬上將對方的機車送到他指定的車行修理到好 。 也包了紅包跟水果去探望
送去的第一間醫院診斷可自然痊癒也可開刀 , 起初對方決定自然痊癒
過了幾天後才決定去開刀 , 後來就說傷勢更嚴重了 ... (對方家裡有小孩)
因為每天都跑去看對方 , 了解對方的恢復情況 , 不致想像中那麼嚴重
當他開始要我也要多包一包紅包給他母親過運 ? 和想請鐘點婦來掃地煮飯 ?
又說可能要休息一年不能工作 .... 又要復健之類的
我已經花了一兩萬以上在修理車包紅包跟買水果了 ...
不過對方言下之意仍不願和解 。
這兩天過去甚至開始說起初不開刀的情況是醫院診斷錯誤 , 其實自己非常嚴重
我本有告訴他 , 如需要休養一兩個月 薪水部分我會照樣支付並請他好好休養 ...
孰知不消幾日 , 便改口說可能要一年休養無法做家事工作
隱喻要我支付他一年的薪水跟請一年的看護照顧他的起居 ...(感覺有人下指導棋)
開刀時打鋼釘 , 住院住了一天半 , 兩天期間我也都有買東西去醫院探望
當我看到住入"單人"特殊照料的病房(有網路那種)就猜到我的後果了 。
今天因為自覺理虧 , 對他允諾允求的 ..
合理的支付範圍內我應當負責的 , 至少我還有身為人的天地良心
做錯事情要承認面對也要去接受 。
每天的每天都在祈求對方的原諒 , 不過對方現在連調解委員會也不願意去
情況大致上如上 。我的問題如下 ..
Q:在開庭後如果仍未達成和解 , 過失傷害是否成立 ?
Q:在新法加重罰則下 , 酒駕肇事與過失傷害上述情況可能判處範圍 ?
Q:若對方始終不願意去調解委員會 , 走法律途徑民事賠償民事庭會依照哪些依據判決 ? (因為對方去開刀的那位醫生與對方有相識 , 能否申請其他醫師的診斷)
Q:法律上是否有可以保障自己的方法 ?
如題 , 我會對自己的所為付出所有責任 。也願意承擔所有費用 ...
自己本身骨折打鋼釘的確需要數個月才拔除 ,
不過打完鋼釘通常可以恢復日常作息所有活動 。
對方意思在拔除之前的薪水仍然要給付 。
在此發問 , 僅不願意支付不合理 的要求 。
希望熟知法律之大德能以公立之角度解開小弟的疑問 。 感激不盡 ..
已更新項目:
對方從事行政助理類 , 無粗重工作內容 。一個月薪水為最低薪資扣除6%與勞健保約實領1.5~1.6
2 個已更新項目:
喃唔 ..
TO執法悍將大德 , 衍伸發問有關相關病情發問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3 個已更新項目:
TO 阿義牯 在下只是希望他能原諒 讓自己心裡好過些
家中長輩不斷逼促快和解讓心裡有了壓力無法安心正常工作。
星期四晚上發生 , 醫生告知可自然癒合於是一個小時就離開急診室
星期五就將對方交通工具送到指定場所修理完善。並電話告知對方 ..
星期六買了水果禮盒與紅包等等到家中探視 , 對方不湊巧在家於是在門口等上將近一小時
星期日再度探訪 , 才將水果禮盒與過運的紅包交與對方 .. 也得到口頭原諒
星期一又買了箱水果禮盒去探望日常瑣事有無困難需要幫忙 對方告知忽然異位需要開刀
星期二 (無)
4 個已更新項目:
星期三晚上買了些幫助骨頭復原的食品去探望開刀情形 ..在病院陪了一晚
星期四來電告知要轉病房 , 買了些餐點過去探望換病房後有何不便 (此時轉入單人照顧病房)
星期五出院晚上又到對方家中探視打完鋼釘後是否安康 ..
就這晚對方提出了需要看護還要在包過運紅包給照顧他的其他親人 。
我真的希望他能趕快好起來 .. 但是感覺到自己的心卻被狠狠的咬了一口 。
我並沒在孰對孰錯 , 我很容易受到良心譴責的人 (淚
第一次酒駕車或不知道如何處理 .. 上述情況我該繼續包紅包給他其他親人嗎 ?
我知道我該負起全部責任 ... 但是以上的要求都正常嗎 ? 若是對方不肯去調解我該怎麼辦 .
All Comments
By Thomas
at 2012-02-26T22:26
at 2012-02-26T22:26
講重點就可以了
重點是你酒駕闖紅燈肇事傷人為事實,當然構成公共危險、傷害罪責及侵權民事責任包括醫療費、未能工作所致損失、看護費支出,車損勘修費、精神傷害,因此事件所增加支出金額
依法律及保險契約規定「酒駕闖紅燈肇事傷人 」,保險會不會依第三人強制責任賠都還有問題,你真的皮扯了啦,還在爭誰對誰錯的是非就沒有必要了
對方不去調解是以刑責逼民事和解策略運用,只要你有申請調解而對方不出席的事實(筆錄或調解會來文為證),等上法庭,法官還是會先安排調解庭,你趕快將對方主張的賠償刪除不合理的之後算清楚列一張表,準備錢就對了
酒駕約罰五萬離不遠,刑事公共危險、傷害罪判一個月(公共危險不可能判這麼輕)就罰30,000元,判三個月你就得準備十萬繳進國庫。判六個月以上就得進去吃飯攪鹽水啦
若不會處理可來函討論
2012-02-26 06:56:45 補充:
據知「酒駕闖紅燈肇事傷人 」,第三人強制責任險100%保險公司不會賠
2012-02-26 06:58:48 補充:
對方尚在醫療中,本來就不會也不宜馬上談和解賠償
總之你皮扯了啦
By Quanna
at 2012-03-01T15:10
at 2012-03-01T15:10
By Ina
at 2012-03-01T20:13
at 2012-03-01T20:13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
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By Blanche
at 2012-02-28T09:53
at 2012-02-28T09:53
我個人會建議你,先依據她提供的資料,去實際醫療院所,或知識家的醫療諮詢區確定這方面的資訊,再轉回來法律區或親臨律師事務所諮詢。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除了鑽研醫療法律的法律人或許會順便涉獵醫療知識外,像我就不懂醫療這個領域,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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