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打人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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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也是我po的,

之前有人說錄影存證,

結果今天發生一件事情:

老師之前都故意讓學生登記那個有問題學生很多個x

讓他無法下課,可以減少和同學甚至別班同學接觸,

但最近由於他媽媽腳傷好了,又開始頻繁來往學校,

一天至少來四次,中午學校有營養午餐,她媽媽還是每天送吃的東西來,

結果今天他又要下樓向他媽媽拿東西(下課時間拿早餐吧),

回教室就有其他學生向老師告狀,

詳情似乎是某位學生向他吐舌頭,結果就被有問題學生打了好幾下,

因此他還手了(老師常常告誡不要和有問題學生來往),

後來有問題學生跑去向他媽媽告狀說被欺負,

今天下午警察局就打電話問老師情形了,

警察還有問有問題媽媽是否要告他,

他媽媽說要看學校處理得如何(早上有去訓導處)。

問題是這種事情學校能有怎樣的處理。

(其他在場的學生都有看到是有問題學生先打人,

但是有問題學生的習慣就是有做的事情他都會推說沒有)

我想請問這種只有小朋友看到,我想應該也驗不出傷吧= =

這樣去法庭法官會受理嗎?

因為有小朋友當人證(二年級)呀!

是怕他媽媽說是被「他們」欺負!

哀!怎麼會有這種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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